其他
《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)
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
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》有关情况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实行阶段性缓缴等 《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》(人社部发〔2022〕70号) 财税〔2018〕22号(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),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。
总局公告2018年第21号(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征管),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。
《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)第四条,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。